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诗仙路369号 羞羞视频免费观看,法人代表:刘荣章。
1.主要产品的产量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载重10吨至55吨的“豪运”、“豪瀚”牌载货汽车、牵引车、自卸车等各类重型汽车,主要产品为车架、驾驶室、整车。2016年度生产整车10503辆。
2.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情况:
脱脂剂 69.25吨/年用于电泳
磷化剂 44.668吨/年用于电泳
电泳漆溶剂 57.317吨/年用于电泳
中涂漆17.7吨/年用于涂装
金属漆 14吨/年用于涂装
实色漆 8.76吨/年用于涂装
罩光清漆 13.68吨/年用于涂装
稀释剂 60.82吨/年用于涂装
3.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3.1废水排放量81105吨/年,其中COD排放量3.447吨/年,氨氮排放量0.058吨,总磷排放量0.154吨,石油类排放量0.011吨。2016年度检测报告对总排口的检测结果如下: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总 排 口 | pH | 7.58(无量纲) |
化学需氧量 | 42.5mg/L | |
氨氮 | 0.72mg/L | |
总磷 | 1.9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6mg/L | |
石油类 | 0.10mg/L | |
总锌 | 0.12mg/L | |
总镍 | 未检出 |
3.2废气排放量705.96万标米3/年,烟尘排放量0.161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0.269吨/年、氮氧化物1.258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63.364吨/年。2016年度年度检测报告对有组织排放气体检测结果如下: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排放浓度mg/m3 |
车架抛丸工序排气筒 | 颗粒物 | 23.9 |
车架电泳烘干工序排气筒 | 二氧化硫 | 8 |
氮氧化物 | 23 | |
驾驶室电泳烘干工序排气筒 | 二氧化硫 | 8 |
氮氧化物 | 13 | |
驾驶室喷漆工序排气筒 | 苯 | 0.18 |
甲苯 | 0.55 | |
二甲苯 | 1.12 | |
非甲烷总烃 | 2.7 | |
驾驶室面漆烘干工序排气筒 | 苯 | 0.05 |
甲苯 | 0.43 | |
二甲苯 | 0.72 | |
非甲烷总烃 | 2.8 | |
驾驶室中涂烘干工序排气筒 | 苯 | 0.05 |
甲苯 | 0.38 | |
二甲苯 | 0.73 | |
非甲烷总烃 | 3.2 | |
无组织废气厂区上风向 | 非甲烷总烃 | 1.06 |
无组织废气厂区下风向 | 非甲烷总烃 | 1.22 |
4.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4.1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登记制度
我公司在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制度,积极向高新区环保分局申报企业排放各类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和处置方式,排放去向等。对于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等有重大改变的情况,及时与高新区环保分局进行沟通、汇报,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做到合规处置各类危险废物。
4.2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管理计划
我公司加工部各车间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了危险废物的产生、临时贮存和利用台账,及时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公司根据加工部台账的基础信息,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上报高新区环保分局进行备案,每年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实际情况,及时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行更新,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变更的,及时变更申报。
4.3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
我公司按危险废物贮存要求,建立了专用贮存设施,并设置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高新区环保分局联网。我公司按危废规范化要求,制作危险警示标识牌、危险废物类别标识牌等危险废物标签,并按要求进行现场悬挂和张贴。
4.4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每年年初,根据企业危险废物的预计产生数量,与危险废物的处置厂家签定委托处置协议,并办理相关的环保转运审批手序。并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转移公司的危险废物。
4.5健全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进行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公开,绘制了装置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了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并在车间明显位置进行悬挂张贴。公司建立了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环保责任制,建立危险废物申报档案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专人保管。
5.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5.1公司建成车架部、车身部2座污水处理站,4套污水处理设施,磷化废水预处理设施和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各2套,日处理污水能力1056吨;磷化废水进磷化废水预处理装置,磷化废水预处理达标后与其他废水在综合调节池中混合后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经本项目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车架部污水处理站设计能力:磷化废水预处理设施48吨/天,综合污水处理设施288吨/天,实际污水产生量小于200吨/天。
车身部污水处理站设计能力:磷化废水预处理设施240吨/天,综合污水处理设施480吨/天,实际污水产生量小于200吨/天。
5.2建成4套废气燃烧治理设施处理烘干废气,每小时处理能力16000立方米;并建设了厂区总排水口COD、氨氮在线监测等设施。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5.3建立三级防控措施,第一级防控措施是设置电泳槽区地沟,构筑生产过程中环境安全的第一层防控网,使泄漏物料切换到处理系统,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第二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设置事故池,作为事故状态下的储存与调控手段。将污水导入事故池,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第三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污水总排口设立应急闸阀,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作为事故状态下的隔离手段,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最后,事故池的污水再送回污水处理装置前端处理。
根据公司生产制造的工艺特点及应急设施的具体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生产厂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已进行评估及备案,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应急器材和物资完备,每年组织演练。
5.4 监测
厂内人工监测、在线自动监测与第三方监测机构(济宁富美环境检测检验有限公司)相结合。
5.5监测内容
5.5.1 废水监测项目
每日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每月/年度监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总锌、总镍
5.5.2 废气监测项目
每月/年度检测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5.5.3 噪声监测项目
每月/年度监测项目:噪声。
5.6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5.6.1 废水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我公司废水执行的排放标准为《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要求和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具体限值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限值 |
1 | PH | 无量纲 | 6.5-9.5 |
2 | 化学需氧量(COD) | mg/L | 500 |
3 | 氨氮 | mg/L | 35 |
4 | 总磷(PO43) | mg/L | 8 |
5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350 |
6 | 石油类 | mg/L | 20 |
7 | T-Zn | mg/L | 5 |
8 | T-Ni | mg/L | 1 |
9 | 悬浮物(SS) | mg/L | 400 |
5.6.2 废气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我公司废气执行的排放标准是有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限值 |
1 | 二氧化硫 | mg/m3 | 550 |
2 | 氮氧化物 | mg/m3 | 240 |
3 | 颗粒物 | mg/m3 | 30 |
4 | 苯 | mg/m3 | 12 |
5 | 甲苯 | mg/m3 | 40 |
6 | 二甲苯 | mg/m3 | 70 |
7 | 非甲烷总烃 | mg/m3 | 120 |
8 | 非甲烷总烃 | mg/m3 | 4 |
5.6.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限值:
昼间:65dB、夜间:55dB.等效声级。监测仪器:多功能声级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省环保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17〕239号)文件要求,今年开始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监督电话:0537—12369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日